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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已经快两年了,可是水、电、气、通讯还是全无着落,京通苑阳光翠园的业主们实在是有些忍无可忍了。想论理、想调解,可是开发商却又神秘“蒸发”了,这些深受其害的业主别无选择,只有联合起来,用法律讨回公道了。
一墙之隔两样生活
“同是京通苑的业主,住在翠园却似乎特别倒霉。”这是一位业主见到记者后说的第一句话。他激动地说:“当然,我们不会和内环去比,交的钱在那摆着呢。但是同作为外环的居民,我们的生活质量相比之下,可就差的远了!”
京通苑即当初的京通新城,地处朝阳区杨闸环岛附近,项目分为内销与外销两部分,内环是阳光华苑国际公寓,而这些业主所在的阳光翠园A座则是组成“外环”的高档内销公寓之一。
业主们称,自2000年5月入住以来,就一直麻烦不断,一些基本的生活条件都难以获得保证。天然气一直不通,不但水质恶劣,还三天两头停水停电;甭说上网了,他们甚至连最基本的电话都装不进来。记者在很多业主家里都看到了闲置的天然气燃气灶和高档的天然气卫浴设备。在A座楼下喷着水的草坪里,一条为这栋楼供电的工业电缆呈现在记者面前,它引自墙外的一个在建的工地。业主们反映,小区里根本没有自己的配电设备,供电就靠这一根线,刮风下雨时,他们的“电源”就会冒火花,“让人看着真是挺可怕的”。
分头开发埋藏祸端
据记者所知,与翠园仅一墙之隔的其他园早已陆续装了电话、通了燃气,为何这里的业主却生活的如此尴尬呢?原来,其间大有玄机。
记者从一名业主的《预购销售协议书》中终于找到了相关说法的证据———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北京华远京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建方式,取得北京朝阳区“京通新城”住宅楼G4-G9的建筑、开发和销售权。
这里的甲方就是阳光翠园的开发商———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这个公司在当年还只是一个经贸发展公司。至于其合作伙伴,那便是已更名为华润置地的华远。两家同做一个“京通”项目,虽然是你干你的、我卖我的,但巨安颇有点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感觉,业主买房时内环的中心花园和阳光会所“都是共用的”,但巨安和华润的项目其实是同一名号下的两个独立个体。
从1996年开始,巨安公司在京通苑总共开发了5栋18层的塔楼,并称之为“阳光翠园”。但迄今为止只卖出了大约一栋楼,其中有业主共80多户,所以该公司在资金运作方面的困难可想而知。据业内人士讲,华润为达到项目的完整划一,曾意图买断“翠园”,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协议。所以交了铺装费和安装费的一边,管道通了、电话有了;而巨安没掏钱,翠园的业主自然也享受不到市政的各项服务了。业主说为此事他们没少找巨安的物业,物业称华润那边设卡;于是他们又去找华润的物业,华润说根本就和自己无关。
不管不问问题多多
就这样拖来拖去、踢来踢去,近一年来,业主们发现美丽的家园梦离自己越来越远。难道这便是开发商承诺的“21世纪的家居新典范”吗?
随着装修、入住,各种问题便不断出现,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协商解决,但均无果而终。今年1月8日,楼里的业主们挨户登记,联名“上书”开发商,想集中反映一下共性问题,以寻求解决渠道。记者在这份写满了业主签名的敦促书上看到了十多个问题,第一个就是2000年之后购买的房屋,业主手里根本没有正式合同,甭说检查开发商是否“按约行事”了,就连他们对房屋的拥有权都无法得到证明。无奈,业主只好自己想尽办法,硬是拐着弯儿从银行拿回了一部分复印件。
尤令业主们感到迷惑的是,自己的房子到底有多大?记者在业主们收集的诸多证据中发现了同一户型在面积上的三级跳———1996年一位业主王先生该房合同书上所注实际建造面积仅为73.91平方米;后来开发商在宣传单上注明的同一户型的建筑面积却变成了87.58平方米;而林先生在1998年购买该户型时,房屋的面积居然又成了97.11平方米。和林先生一样,多位业主发现所购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严重不符,他们称有的住房平白无故就缩水将近10平方米。
引起业主不满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装修。孙女士为了反映情况,曾经足足给开发商写了3页的情况说明厨卫装修漏水和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本来应于2000年7月30日交付使用,可是在签订了装修协议起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孙女士的家根本无法正常居住。为此她多次到售楼处及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可是非但没有解决问题,有一回还把自己给气的休克了。
其他方面,业主们也难以安心。电梯没有经过年检、保安如同虚设、各种线路既不通又没有人维护……业主们至今也未能得到开发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他们觉得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本就没有良好的保障。
人去楼空突然“蒸发”
业主们万万没想到,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开发商居然一甩手“跑了”。当记者3月16日来到阳光翠园时,该巨安公司的办公处已是人去楼空,就连一楼的公司标牌也被取走。只剩下几个保安、电工还在“坚守岗位”。
气愤不已的业主在一楼打出“强烈声讨黑心开发商”的标语,他们历数了开发商的种种“恶行”,并表示一定要把其推上法庭,“不能再让他们继续骗人!”
记者从业主们的叙述中了解到了开发商“蒸发”的过程:今年1月8日,业主从原来的单独行动改为“集体出击”,所列问题限开发商1月15日前予以答复,开发商并未理睬。2月底的一天,业主突然发现,开发商在未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居然离奇“失踪了”!“人没了,电话也打不通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开发商跑到哪去了!”“我们花了这么多钱,产权证也没拿到,不会落一个人房两空吧!”业主们你一言、我一语,显得忧心忡忡。
记者按照合同上注明的电话拨了过去,可是里面传来了“您拨的电话是空号”的声音。记者又按照业主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了拨叫,可是那位“法人代表”根本就没开机。
业主们在多次召开了内部会议后,一致决定对开发商提起集体诉讼,他们目前正在积极寻找各方面的资料和相关证据,并且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这个官司要打,而且一定要打到底”,业主代表坚定地说。(陈静 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