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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七月一日开始,市场上开始停止销售不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建材,所有建材产品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的报告后才能上市。不少建材生产厂家也将检测报告视为说明产品质量的“证据”。正当人们将买建材必须看检验报告作为一种“绿色保障”之时,却有人提出片面信奉检测报告并不合理。
别让检验报告牵着走
现在的装饰材料市场,人们见得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检测报告。很多消费者在依据报告选择建材产品时,只是注意到了检测结果是否达到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却想不到一纸报告并不能完全代表产品的质量。而生产厂家片面依据检测报告用于商业目的,更让消费者面对大量的检测报告无所适从。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抽检和送检两种。但消费者在市场上见到的大多是“送检报告”。因为,强制标准出台之后,“检测报告”一下子成了香饽饽。有些生产企业虽然产品不过关,但为了拿到检测报告,就使用不含有害物质或有害物质很少的原料,专门制作一批高性能的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然后拿着骗来的“合格”报告到处宣传。虽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中抽检报告是有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后做出的报告,它的结果能代表整批产品的性能,因而更有代表性。但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却容易被误导。
据天津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的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建材必须出具省级以上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而对报告采取的检测方式并没有作详细的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处的王处长指出,检测机构出具的送测报告是“仅对来样负责”,而不是对销售到市场上的产品负责。因此,商家将某个检测报告当成宣扬产品形象的工具,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业内人士认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强制性标准刚刚执行,检测报告泛滥一时,并不奇怪。而且检测单位的人力物力也有限,加大抽检力度完全禁止那些采取送检方式取得检测合格报告的建材进行销售也是不现实的。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长马振珠介绍,现在大多数企业送检的是自己生产的产品,少数不法企业的行为并不会对市场形成太大影响。消费者可以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产品,并购买装饰材料时,注意留存证据,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送到有关部门检测,然后按照消法规定争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