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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几年的统计看,1998年以来,城镇住宅与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由1997年的不到6%,增加到7%至7.8%之间,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每年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带动了相关产业产出的增加。
据分析,个人投资购买住房成主流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深化的充分体现。199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绝大多数城市完善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开始发放住房补贴,为个人购买住房创造了条件。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切断了单位建房、分房的旧渠道,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调动了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近些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各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决策、管理运作、监督等环节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02年11月,全国已有6700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达到4011亿元。这一制度为个人购买住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国家相继推出配套政策与措施。对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对涉及居民购买、出售普通自用住房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实行了免征、减征政策,降低了住房租赁税负。规范发展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房地产信贷结构有了重大调整。
但专家们也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有关部门和各地要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项目,适度增加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