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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称他收房时发现原来开发商承诺的两个卫生间变成了一个,而这之前开发商并未通知刘先生,开发商却称因原设计不合理,设计单位要求变更设计,作为开发商并无责任。气愤的刘先生想退掉这套房,但又不知退房时有什么相关规定与程序。
律师:入住新居后,有些买房人发现房子并不像自己想像的那样好,失望之余便要求退房。但在现实中得到法院支持的退房案例却并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购房者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技巧。
从目前的法律环境来讲,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购房者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即可。如果起诉至法院一般会得到支持。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解除期限的,超过期限,即丧失解除权。
提醒:购房者应当注意,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要注意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赔偿因市场变化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条款。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约开发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