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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漯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了解到,擅自改变房间结构的房地产开发商,因侵犯消费者权益而赔偿房主5000元。
11月28日,漯河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据投诉人王某介绍,他于去年购买了一套市区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当时看了房间的结构设计图,觉得很满意,就交了买房钱。今年9月份,房屋交工后王某准备入住时,发现该套房的餐厅和客厅之间多加了一道墙,与原来的设计图纸不一样。王某认为,多出来的这道墙不仅影响了采光,而且还不美观,随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予以赔偿。然而,对于多出来的一面墙,房地产开发公司觉得对房主并没有缺少什么东西,而是多了东西,不愿赔偿。王某多次与该房地产公司交涉,均无结果。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赶到该房产开发公司,调查业主与房产公司所签的购房合同,以及房屋的原始设计图。根据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建筑所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通知购房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变动住户房屋结构布局,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给予赔偿。最后,王某得到了5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