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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省开支,我决定与他人合租房子,最后找了一个记者,此人声称在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的,我想,人家正规大学生毕业的,看着人还可以,我这人比较好处,在一起住的时候我的笔记本电脑都一直借给他用。
后来他老换工作,收入不稳定,房东大妈过来取房租,他没钱交,我这人心比较软,不想让房东大妈来回跑,就帮他掂了一个月的房租,750元,因为处的还不错,我也没想太多,后面二个月他工作了,房租是他自己交的,过了一个多月,他工作又没了,在家呆了一段时间,又找到一个新工作,名字我不记得了,我看他挺可怜,就又帮他掂了二个月的房租,加上前面的一个月,和我借给他的二百元,总共2450元,在此期间,我们装了ADSL,他没工作的时候一天到晚都用我的笔记本电脑,我也没说什么。想能多交一个朋友也就是了。后面他电话打的很厉害,最后三个月,电话费共欠900多元,他一直没钱,我也不好催他。到5月份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星期一,我回家一看,他的房间东西空了,我明白怎么回事了,就打电话问他,他说他搬到女朋友的亲戚的房子住了,我说你要搬走,最少要提前给我打个招呼啊,什么都不说就这么做,太不仗义了吧,何况你还欠我钱呢。
我说你打算怎么着?
他说周日过来叫上房东把钱算一下,我说行,就跟房东约了周日过来。周日他到准时过来了,他也叫了他的二个同学,和房东把钱算了一下,他欠我三个月房租2250和二百元,总2450元;电话费:欠500元。还有房东那边也欠3个月房租(当初签合同时是房东直接和他签的)。
他说他没钱,就约定分三个月的时间来还清。约好下个周日先把我的钱还我,因为我有急用,可到时间他没反应,发来个短信,说他把工作辞了,马上要离开。叫我赶紧搬家,我说你是跑了是吧?我是就这几千块钱你就把你的信用给卖了?后面我联系她女朋友,也联系不上,二个星期后她来电话,她女朋友说她知道他这么做以后,就跟分手了,生了一场病,说希望大家以后还能做朋友,我说可以。
房东请派出所查了他的身份证,查无此人。看来此人的身份证是假的。
到此,我们也不抱希望了。想就当损失几千块钱买个教训吧。他失去我这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比几千块钱那个更重要呢。人的一生能交到几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呢?
今天把这事发到这里,是偶然看到前面几位朋友的经历,才有感说出来的。
我对朋友还是会一样的好,房子还是要租的,只到我买了自己的房子为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