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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侦查历时近一年
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原处长温梦杰在法庭受审
被称为“京城商业贿赂第一案”的银行处长温梦杰贪污案,已是尘埃落定。7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温梦杰受贿、贪污案终审裁定,驳回温梦杰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温梦杰案是北京市检察系统迄今为止直接立案侦查的受贿犯罪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昨天,反贪局侦查员向记者讲述了这起商业贿赂大案的侦破始末。
案发
银行处长千万元买房
据北京市检一分院反贪局侦查员介绍,北京市检一分院于2004年6月接到京市检察院反贪局转来的举报信: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用巨资购买商品房,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
接到举报后,侦查员调查发现,2002年11月,温梦杰用妻子的名字在建外SOHO购买了三套预售商品铺面房,其价值超过了千万元。购房款除了向银行贷款和交付少量现金外,大部分是支票付款或境外汇款。
一个国有银行的处长哪来这么多钱?购房为什么要用妻子名字?
带着疑问,侦查员对一笔以“吴某”名字还贷一百余万元的款项到银行查证。根据录像,侦查员发现交款的是两个人,其中一个带着眼镜、手拿装满现金手提包的中年男子,赫然就是温梦杰。
“吴某”是谁?温梦杰还贷款为什么要用别人的名字?
随后,一组侦查员秘密监视温梦杰行踪。几天下来,侦查员发现温梦杰基本不去单位,且行为反常,开车忽快忽慢,走走停停,有时明明去北边,却先向南兜一圈。
温是否已知道检察机关正对其进行调查?
从温的反常举止看,侦查员认为不排除他已知道有人将其举报的可能。温有外国护照,调查稍有不慎,都可能导致他潜逃。反贪局领导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2004年7月的一天中午,温梦杰刚钻进自己的黑色现代车,突然两旁车门被拉开,有人攥住了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我们是反贪局的工作人员,找你调查有关问题!”温面色苍白。
7月11日,温梦杰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拘留。
审讯
用妻子做挡箭牌
在农行北京分行,温梦杰被称为电脑天才。上世纪80年代他就是北京工商银行科技处的副处长,1989年,赴澳大利亚留学。1992年回国后和妻子一起经商。1994年,农行北京分行请他当科技处总工程师,1998年当上处长。
“你是否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我没有干违法的事。”面对侦查员的提问,温梦杰说。
当侦查员问到作为科技处处长有什么职权时,温梦杰说,科技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分行系统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负责设备、软件的采购,“我对上述业务审核、管理……签合同前都要到我这里审批……”。
侦查员追问道:“你经商、工作这么多年,一定存了不少钱吧?”
温梦杰说:“我记不清,都放我妻子那了。我们家有多少钱我也说不好。”
“那你们都购置了什么大件和固定资产呢?”
温梦杰说:“我妻子有一辆丰田车,农行分给我两处房子,我们还在西城区和朝阳区买了两套房子。”对于建外SOHO房产的事,他只字不提。
“你搞计算机的,脑子这么好,不至于连自己购买过什么固定资产都记不清吧?”
温梦杰听了,胸脯急剧起伏。沉默十几分钟后,他说听说妻子在建外SOHO买了房。过了一会儿,他又改口说他与妻子一起去办的购房手续,钱大部分是妻子出的。
检察官们迅速就建外SOHO房款一事进行核实。调查证实,建外SOHO的房子,房款3000余万元主要是温梦杰出的,至于哪来的钱,谁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