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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可能取消
8月8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透露说,“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可能取消!只不过,下一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等机制会有变化,比如会出现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等。”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廉租房制度将成为未来中国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我国将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该负责人透露:“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可能做出调整,这是促进我国住宅租赁市场发展的一项措施,有可能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变以前的单纯销售为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政策一旦研究制定,将对外公布。”
该负责人还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自1998年实施以来,虽然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这些年来确实解决了很多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健全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下一步住房建设的重点,在这个前提下,建设部正在考虑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其中包括: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税收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机构投资者进入租赁市场;研究通过“低税率、严征管”,鼓励私人住房出租;发展租赁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实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房屋租赁统一管理机制。
经济适用房将以租代售
未来住宅保障体系中的实物补贴可能将分为三个等级:廉租房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限价商品房将面向拆迁户或无房户
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媒体报道的方案,实际上先于今年的宏观调控政策诞生,但早已被否决。取而代之的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共存的新方案。
在新方案中,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
上述建设部官员向记者作出解释,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
另一方面,政府则不断地需要拿出土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不包括土地成本,仅包括一半的配套成本,政府甚至需要不断地在此项目上投入资金。缺乏退出机制的出售型经济适用房制度将逐渐令政府不堪重负。
目前,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优先面向拆迁户,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定向销售方式并不科学。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很多拆迁户并不在此列。部分拆迁户甚至已经获得了相当可观的拆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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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实行定向销售
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今年年初透露,本市待售的经济适用房在去年后期做了一个调整,经济适用房实行定向销售,用来安置和解决各类奥运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搬迁的居民的住房需求。
社会上的散购要视定向销售的情况,有富余时再拿出一部分量来解决,现在看来,很难保证可供散购的经济适用房数量。
据了解,在2008年之前,每年保证竣工2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未来3年内,全市每年拆迁居民将近6万户,即使有一半的居民需要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住房安置问题,也会基本消耗掉每年供应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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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实际操作中,确实有一些广受诟病的地方就是对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开宝马车者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但如此就断言取消该制度未免过于武断,有点因噎废食的意味,要在实际中警惕一些人,动不动为强势张目,帮补强势,漠视弱势,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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