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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到现在,中国各大城市商品房价格不但没有明显回落,相反地,在一些大型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高达10%到15%,降低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目标似乎没有实现。
由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所限,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中央各职能部门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协调作用。
由于政出多门,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各部门宏观调控措施的时候,就会各取所需,这就使得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最终变成了一纸空文。
中国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持续3年,效果怎样,需要认真盘点。
六方面检验房改效果
首先,从价格指标来看,降低主要城市商品住宅价格的调控目的是否达到?从去年到现在,中国各大城市商品房价格不但没有明显回落,相反地,在一些大型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高达10%到15%,降低房地产价格的宏观调控目标似乎没有实现。
其次,从总量来看,中国各大中城市房地产仍然是带动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房地产发展势头虽然有所遏制,但是,房地产创造的GDP占主要城市GDP总量的比例仍然偏高。
第三,从居民的住房需求来看,随着越来越多的大中专毕业生走出校门参加工作,城市商品房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年轻人买不起房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些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在支付首期住房按揭贷款之后,已经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房奴”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注意。
第四,从房地产供求方面来看,由于各地出台了一系列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措施,高档商品房住宅供给逐渐减少,但是低档商品房供给并没有增加,投资者观望的现象十分普遍。
第五,从金融角度来看,由于中央政府采取了严格的房地产信贷措施,各商业金融机构逐步紧缩银根,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已经深深地陷入到房地产金融陷阱之中,无论是面对“销售融资贷款”,还是“购买融资贷款”,商业银行都难以自拔。
第六,从各级地方政府来看,虽然为了配合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房地产市场的措施,但是,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观察,地方政府积极性并不高,在涉及到房地产领域税收问题上,地方政府难以长期压制利益冲动,它们会以各种方式规避中央政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