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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越来越多的楼盘、景区以温泉为卖点,一些开发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行为屡见不鲜。对此,重庆规定未经政府登记和公示,开发商不得以温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和投资。
目前,重庆可采地热资源量约为1.46亿立方米/年,随着旅游业、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地热资源的开发力度逐年加大。
为细化和规范地热资源管理,提高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确保温泉旅游、温泉房地产等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庆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地热资源管理的意见》。
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周时洪介绍,为防止个别开发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重庆将建立地热水源地登记公示制度,经鉴定符合国家及重庆地热水标准的泉井,重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示泉井位置、开发企业名称、水质、水温等相关信息。未经登记和公示的,开发商不得以地热水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