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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缴存比例为15%,月人均缴存6389元;而济南水箱厂月均工资基数141.2元,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牟取福利的工具。
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下,竟出现月人均缴存6389元和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两种相差悬殊的数字。结果固然让人感叹,但已让人毫不惊奇。国家审计署在六月底作出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其中对1986万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统计后发现,其中10%缴纳较多公积金的人,每个月缴1572元,10%缴纳较少的人只缴54元。只不过,这次山东的数字相差过大而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按照存多少受益多少的原则,因此住房公积金就自然而然的成为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牟取福利的工具。毕竟公积金是免税的。
住房公积金当初的设想是,“几乎所有的工薪阶层都可以通过这个制度受益”。即住房公积金具有不可替代的公益性。但在运作多年后的今天,公积金却备受诟病,因为公益性已不复存在。不仅公积金的缴纳与公益性相去甚远;就在发放和提取上,也与公益性相离很远。32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公积金提取情况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员,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员仅得到3.7%的贷款。
无论从实际的操作还是以后的发展来看,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远离公益性的目的。当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当住房公积金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时,住房公积金不进行改革已经不行了。
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但在利益的驱逐下,有些单位是明显突破这个范围的。他们之所以如此胆大?一方面他们可以将其转嫁为职工的福利,又能避税;另一方面受到的惩罚也很少。仅仅是“依法纳税”而已。
在我看来,无妨破除缴纳多少受益多少的原则,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照一个统一的比例收取,纳入统一的帐户里面,然而按照缴纳的人数,按照各种因素作一个科学的分配。那样,既不会成为少数单位谋福利的工具,又能够突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