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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统计,我市有400多位劳模的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有的至今还住着破旧的平房或老楼房。”一份市政协工会界提案指出:“尽管政府和许多劳模单位做了很大努力帮助劳模解决住房问题,部分劳模包括已退休劳模的住房仍然比较困难。”
“让广大劳模在住房分配中享受优先待遇,不仅是对劳模的具体关心,而且有助于新时期劳模精神的弘扬。”为此,这份工会界别提案建议政府通过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妥善解决部分劳模的住房困难问题:
建议一:政府有关部门对曾评为市(部)级以上的住房困难的劳模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登记,而后根据轻重缓急,拟定可行政策,分期分批地逐步加以解决。
建议二:对住房确实困难且有能力购买住房的劳模,由政府从每年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中预留部分现房,供劳模家庭优先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下)。
建议三:对住房有困难但无能力购买的劳模,由政府从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中预留一部分,供劳模家庭优先租用。
建议四:对未在单位享受过福利分房且目前住房困难的劳模,由所在单位参照相应住房标准,按照不足面积部分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单位无力解决的,建议政府给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