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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装修时,造成楼下住户卫生间漏水、楼板被钻穿。日前,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楼上住户赔偿楼下住户相关损失1.7万余元。
张强(化名)是一小区11楼的住户,与住在12楼的王海(化名)夫妇是上下楼邻居关系。2005年5月开始,王海夫妇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造成张强家卫生间局部渗漏、楼板被钻穿。
张强表示,由于王海在没有防水层的楼板上拌灰,造成他家房屋顶板涂料受潮隆起,面临脱落。同年7月,王海还在地面钻孔致两处楼板被打穿,掉落的混凝土渣及灰尘损坏了张强家中的电脑。于是张强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王海夫妇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王海夫妇在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造成张强房屋损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鉴定部门作出的修复造价标准予以赔付。而对于张强提出的环境噪声污染赔偿费及修复电脑的费用,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