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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从市老龄部门获悉,天津市近日出台了《和谐社区示范标准》。该《标准》明确要求创建和谐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优抚对象和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做好低保对象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各项基础工作,帮助政府做到应保尽保,生活保障率达100%。
《标准》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有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对每个社区居民实行责任医生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形成“15分钟服务圈”,服务质量优良,确保居民小病不出社区,无重大传染疾病发生。社区服务机构要有专职服务人员,设有公开电话,服务网络健全,服务项目在10个以上,形成“10分钟服务圈”, 能够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能够及时受理居民意见和要求。社区内建服务站,要有与老年人数量相适应的老年服务设施与场所,方便老人、残疾人活动的设施设备要齐全。社区内每年举办不少于6次的居民娱乐活动。
据悉,今年天津市50%的区县将达到示范标准;到2010年,80%的区县达到示范标准,全市将建成一批上档次、高水平、过得硬的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