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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青王(挂)2007-105号、津西青王(挂)2007-106号、津西青王(挂)2007-107号、津西青王(挂)2007-108号共4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8月23日至9月11日,自2007年8月29日至2007年9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各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7年9月12日至2007年9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附表)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