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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表明,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本质不同主要集中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房地产业无边际,因而房价屡冲天高;二是房地产业与其他企业的本质营利特点差异在于,房地产业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市场真髓。
因此,要想抑制高涨的房价,从正规市场理论或经典经济理论,或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做文章,将无异于缘木求鱼。
最大的背景来自于居住需求的不可限量!
因而抑制高涨的房价必须从寻求市场之异入手,还原市场的本质要求。这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性要求就是如何通过各种行政、经济手段,让房地产开发业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效果。
同工不同酬不是指劳务领域的那种不公平,放在房企,主要指让不同水平的开发商收获不同的回报,承担不同大小的风险,必要的时候也应该有血本无归的时候!
目前的体制、机制、制度与同工不同酬要求相差比较悬殊的地方在于:各类有形无形资源被严重“资本化”,房地产生产成为“资本接力运动”,面对分工的各种服务与供应机构曲打成招,成为房地产开发商资本接力下面的“链条”,以至房地产领域,只求进入,不求其他。
如何让房地产开发产生差异,同量的资金、同量的投入,有人做大做强,有人破笑为涕?
首先一条是紧缩地根而不是扩大地源。这一方面让开发商产生僧多粥少的局面,比拼一下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前提之一,政府大力发展廉租房与低保住房,将大量的潜在需求“就地阻截”,形成可量化的部分消费需求对抗可定量的开发供应,形成买方市场建设条件。而在“就地阻截”需求后,在收入再分配、收益来源、保障类补贴以及住房观念方面予以引导与设计。
其次是对开发与市场淘汰进行严格监控。在上述条件下,既形成买方市场格局,又通过对准入与退出门槛的设定与厘清,并且在政府资源如金融政策等方面严格与开发信用挂钩,让人情、关系、社会背景、寻租机会等非本质资本“打回原形”,退出资本接力链。
最后一步就是还原房地产业服务与生产企业的本质,让资本运作退出房地产市场。形成以产品、品牌、资金实力为要内容的开发企业竞争。关于让资本运作退出房地产业,主要措施可以是:资金按项目进行管制、资金与土地囤积储备监督公开化、预收资金交第三方管理与监督、严管审批环节的“倒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