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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建委、市政府房改办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否则将停止其楼盘预售和网上签约,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来阻挠购房者办理相关的公积金贷款手续。通知下发多日,在北京仍有部分开发商顶风作浪,不惜违反规定坚持对公积金紧闭大门。
在住房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不受待见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一般看过房买过房的人都知道这行情,也知道这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大多开发商甚至二手房交易都拒绝公积金贷款。那么,作为一种政府和企业为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的惠民政策,何以受到如此的冷遇呢?
这就要从公积金贷款自身的办理流程上来说了,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办理手续相对复杂、耗时长,因此回款时间慢,并且根据各人缴存情况有一定的贷款限额,其余部分同样需要由商业贷款来补足,其间要经过4个机构、8个必经程序;而普通商业贷款,对资质没有大问题的人来说,办理手续简便,回款周期短,房款能迅速打到开发商帐户上。因此,在房市的大好景象下,对于公积金贷款这块山芋,房产商实在是不怎么稀罕,办理银行也不怎么高兴,因为人家巴不得你做个按揭贷款啥的呢,利息又高又省事。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牵扯到公积金手续的繁杂,也多有抱怨和领教,但因为毕竟利率有差,能省则省,所以还是更愿意选择公积金贷款。
因此,一般楼盘销售人员,都会对您微笑着说声,我们不做公积金贷款,言外之意就是,您要么就依了我们,要么您了就别处看吧。当然,话不会真这样说,也要讲究点语言技巧,一位曾作过楼盘销售的朋友介绍,他们一般忽悠客户的时候,会这样引导客户:第一,公积金贷款和优惠后的商业贷款利率相差不多,体现在您的月供上差不了百八十块钱;第二,公积金手续非常麻烦,审批过程中需要您来回折腾,将来大额还款还有次数限制,不如商贷灵活;第三,公积金贷款只能按月从您帐户中划走月供,如果您帐户中余额较多便不合适,商贷就可以将您之前余额都取出来,用于装修或大额还款都好。
那么让我们来逐条分析,事实是不是这样?首先,第一条,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4.77%,商贷7.11%,如果一份50万元20年的贷款,按照商贷优惠15%以后的利率来计算,月供相差400多元,这20年的利息合计也要相差10万元;第二条,公积金办理手续牵扯部门众多,确实不省事,但是据相关部门人员的确认,只要购房者开发商配合,公积金贷款一点都不比商贷慢,以前办理一个公积金贷款至少需要一个月,现在完全可以实现在7天以内回款,另外,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并没有次数限制,一般情况下在建行提前还款不必预约;第三,公积金贷款在大额还款后,也可持还款凭证进行大额取款。
这样看来,开发商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就是嫌麻烦、嫌回款慢,其实个中缘由还有待挖掘。在住房贷款的三角关系中,房产商和银行一定是友好合作的关系,因为不是每个楼盘每家银行都可以进驻,双方的合作前提就一定是房产商要多给该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件,还或者房产商之前已向该银行申请开发贷款,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总之,这两家绝对是同一战线上的革命战士,购房者肯定是单挑的。因此,您就成了毡板上的肉,想买吗,想买就老实点吧,让你作按揭你就作按揭,实在不行了,非办公积金的也要签个不平等条约,如期不到帐就怎么怎么着,付我多少多少违约金。于是,大多拥有公积金的购房者有怒没处言,求天求地都不灵。在这场住房贷款的斗争中,购房者充分展现了弱势群体的一面。
无奈归无奈,这不已经开始有人管了吗,但说来说去人家北京也管不了咱天津的事,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天津还没有类似的规定出台,笔者认为,北京的一纸通知是一个信号,这民怨深深的事儿终于有人关注了,虽然是晚了点,但也总是好事;如今,首都的相关治理已经实行,将成为全国性政策的领头羊,天津还会远吗,咱可是北京的大邻居,啥事也得沾点光阿;药吃了还得看疗效,看目前的疗效还真不好说,因此也有人建议,应当将其列入法律范畴,为管理力度加上钢钳,才能为保障广大购房者权益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伟大作用发挥光和热。待到那个时候,就让我们用我们那不算多的公积金好好的贷一回款吧,好好的发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否则,我们何苦要它呢,还真不如折成现金拿在手里热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