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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不仅将廉租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还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并提高保障标准。
海口廉租房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及租赁住房补贴,将实行动态管理。在今年年底前,将符合海口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纳入保障范围。到2011年底前,海口市廉租住房保证的总户数,要达到符合条件需要保障总户数的95%以上。
海口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造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内,鼓励开发企业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根据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需求,按计划安排增加一定量的廉租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