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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2007-02、津丽(挂)2007-03、津丽(挂)2007-04、津丽(挂)2007-05、津丽(挂)2007-06、津丽(挂)2007-07号共计6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附表)其他要求:
1、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
3、各地块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4、各地块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受让人逾期未开工而违约的,出让人按成交价格的1‰每日收取违约金。对受让人逾期1个月仍未开工的,出让人按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5、各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7年12月30日,自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各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月18日(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各地块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498506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