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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2007-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津塘公路与外环线交口处,其界址为:东至新立花园、南至津塘公路、西至外环线、北至京山铁路材料场(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现状为企业用房和居民住房等,尚未拆迁。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情况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出让土地面积为362497.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3865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土地面积24904.2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6475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限高48米;居住部分土地面积337593.4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5739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限高48米。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居住70年,起始价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其他条件:
1、居住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
2、该地块建设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3、该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
4、该地块现状住宅建筑面积约为94082平方米,企(事)业单位用房建筑面积约为217940平方米,竞得人作为拆迁人负责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拆迁范围以拆迁图为准)。竞得人实施拆迁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报东丽区人民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5、该地块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征收费用共计人民币134145.75万元,该费用为包干总费用,不因拆迁面积的误差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成本的增加而作任何调整。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在扣除该地块土地征收费用后,根据竞得人的拆迁进度分期支付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用于该项目拆迁补偿安置。
6、拆迁安置方式采用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还迁安置用房地点在该地块出让范围内,规划总建筑面积638650平方米中包含还迁用房的面积。
7、竞得人按照《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与全部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依法进入拆迁裁决程序,否则,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将取消其竞得资格,解除该地块《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拆迁验收标准:拆迁范围内全部地上物拆除完毕,达到场清地平,权属无争议,并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属注销登记手续,经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实地验收合格后,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登记手续。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8年1月21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2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9日,自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24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498506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