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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全国铺开,各种争议也逐渐出现
2007年11月,温家宝总理和建设部汪光焘部长考察新加坡时提出了“经济适用房主要是面向中产阶层”的观点之后,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逐渐升温。
到2007年12月建设部正式受命研究政策保障中等收入群体住房。考虑到经济适用房的适用对象被2007年的《国发24号文》明确由中低收入家庭下调为低收入家庭,限价房成为建设部下决心解决中等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主要推广内容。
在提到2008年全国建设系统工作时,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提出,在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要把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胆探索。然而此前在全国各地次第推出限价商品房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并集中在如何界定“中等收入”,以及到底需要多少限价房。
各地上演“限价”大戏在继宁波、青岛、福州、广州、北京推出限价商品房之后,2008年更多省份和城市加入了开发限价房的阵营。
河南今年计划推出限价房;武汉开建90万平方米“双限房”;烟台探索建限价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南昌市年内将推出12宗835亩“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用地;天津2008年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150万平方米。西安更是2008年要推出400多万平方米的限价房。
而北京市在2007年推出12宗两限房,用地建筑面积约387万平方米(含配建廉租住房13.3万平方米)基础上,2008年更是进一步推出450万平方米限价房。
广州则是于近日公开发售首个限价房楼盘保利西子湾,该楼盘首批推出843套限价房,统一售价6500元/平方米。到2008年年底广州限价房将达到有效供给1.5万套。
2008年,限价房在全国呈燎原之势。
首创限价商品房政策的是宁波市。在连续3年房价领跑全国的形势下,2003年,为了平抑过高的房价涨幅,宁波市出台了限价商品房政策。随即在2004年2月,宁波推出5000余套限价商品房,面积在55平方米~95平方米之间,均价控制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按规定主要提供给未享受过实物分配且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家庭、已到适婚年龄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低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的家庭。
紧跟宁波的是同为计划单列市的青岛。鉴于房价高涨而经济适用房投入的量不能满足市面上的需求,2004年8月,青岛市新的住房政策将原来过于宽泛的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一分为二,向低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房,向中等收入家庭供应普通商品房。
为了使普通商品房与商品房有严格区分,青岛市决定给普通商品房制定限价,同时购买普通商品房也要像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样必须有购房许可证。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在出让时限定了价格,开发商的利润也被限定在8%以内,限价商品房的价格将被控制在周边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以下水平,按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限定的合同均价。2006年9月青岛市首批普通商品住房上市,公开销售1200余套限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