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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到2012年,住房保障制度计划受益家庭将累计达52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4%,全市1/4家庭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居住条件。
围绕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这一工作,本市将落实4项保障制度:一是廉租房制度。面向低收入群众,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方式。每年新建廉租房1000套,收购和调剂一批二手房,降低公房租金,增加租房补贴。二是经济租赁房制度。主要面向不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暂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定向租赁。三是经济适用房制度。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家庭总收入低于4.2万元的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定向销售。四是限价商品房制度。主要面向首次置业的中等收入家庭,套型、价格、购买人群、开发企业利润纳入有效管理,套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价格低于同区域商品房的20%以上。
今年,本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含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605万平方米,占全年住宅新开工总量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