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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汉市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大会,宣布从今年开始实行新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标准,同时扩大廉租房住房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新增2万户受益人群。
2004年武汉市曾出台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核准规定,具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现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收入水平均低于本市城区平均水平,且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参与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均可向该市房产局申请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昨日,该市国土房产局宣布,从今年起实行新的更加严格的购房标准。新标准仍要求具武汉户口,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在收紧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同时,该市则放宽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凡具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
补贴面积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减去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补贴金额区分是否低保家庭。如属低保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补贴;非低保家庭,按7元补贴。
这已是武汉去年来对廉租房第2次提标扩面,去年7月该市曾将补贴金额由人均6元提至8元,享受条件由人均住房面积6平方米提至8平方米。
据分析,此次补贴不再局限于低保家庭,而扩大至低收入家庭,预计该市喜获补贴的家庭将增加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