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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震后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15日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震后房屋安全检查,对本次检查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辅助设施,重点检查中小学、大专院校校舍,居(村)民住宅,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体育设施。检查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是否出现裂缝、变形,楼板、阳台、构筑物是否出现裂缝,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附属物是否存在险情;房屋的上、下水管道是否有渗漏现象。
据了解,本次检查由西安市各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制定检查方案,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检查。采取居(村)民、各单位自查与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阎良、长安、临潼三区及蓝田、高陵、户县、周至四县对检查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报各区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城六区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区政府报西安市房管局进行鉴定。各区县检查出的特别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直接报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进行鉴定,西安市房管局接到各区县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的报告后,2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初步鉴定意见。
西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针对本次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成立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检查工作;
(二)各区县将检查结果及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房屋每日18时前报西安市房管局,再由市房管局统一将结果报市政府;
(三)有房屋安全鉴定能力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机构,要积极参与本次房屋安全检查及鉴定工作,及时将有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西安市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统一组织开展工作;
(四)西安市安监、教育、公安、建设、文化、体育、工商等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系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各区县及房管部门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及鉴定工作;
(五)各区县、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发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危房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