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决定,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工、农、建、中四家国有银行均表示,对灾区个人贷款客户在还款期限和违约记录上予以照顾,并且考虑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核销灾区客户的个人贷款。此外,央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优惠减免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