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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查阅了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区规划局等多个官方网站,发现半年时间内,全市共有20多家开发商进行了规划变更公示,而且形式五花八门,有的将办公用途改作商业用途;有的将住宅楼改成商业楼;还有的直接改变户型。
个案:先变更后公示6月26日,大光路某楼盘在市规划局网站上做出公示,将改变阳台、飘窗、电梯房的设计。公示上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本项目1单元1号户型东头飘窗紧邻隔壁小区会所,所以要将此户型东头原飘窗调整为阳台;屋顶电梯房由无机房改为有机房……公示时间从6月26日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该项目位于大光路以南。目前,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仍有房源可售。销售中心在楼盘边上,变更公示就张贴在那里。
“准业主均未入住,即使贴在销售中心,他们也看不见。是不是公示期结束,并且取得准业主同意后,才进行工程改造?”记者询问。“飘窗改造成阳台工程只涉及到东面的户型,而且改造工程早已结束。”该销售人员说。
看来,该项目开发商是先改建再公示,但是按照现行规划审批制度,开发商在更改前必须向社会公示。
半年20多个变更方式五花八门前段时间,瑞景文华小区与托乐嘉小区的业主与开发商“杠”上了,矛盾的焦点就是开发商要改变原来的规划,前者想将会所改成16层的酒店式公寓,后者想将“小高层”改为“高层”。
“开发商这么做无非是想多赚点钱。”业内人士举例称,“比如,瑞景文华小区的开发商将原本规划为会所的地方改成了16层的酒店式公寓。按照新建公寓建筑面积2.256万平方米,单价6000元/平方米计算,开发商至少可以盈利8700万元。”此外,从今年1月至今半年的时间,全市各式各样的变更共有20多条。比如,今年4月位于和燕路的大地雅特花园将楼间距进行调整;位于江北的丽都嘉园二期,将原方案小高层和高层区的住宅户型全部调整为中小套型;天正湖滨将原来办公网络设备间改成商业用途;金马郦城D区新增一幢三层商业楼。
“偷偷摸摸”贴公示,业主难维权记者采访了一些调整规划的小区业主,他们表示,这种调整都是“偷偷摸摸”的,他们很难看到。一来张贴的地方不易发现,二来内容含糊不清,不是内行根本看不懂。
“一纸公示贴在售楼处,业主们都入住了,谁没事还往售楼处跑?”陈女士说。此外,还有业主反映,很多公示内容也是含糊不清,例如,有些楼盘在调整公示中表示楼间距要改变,但是如何改变,是增加距离还是减少距离也没有说明白;或者在网上直接公示图纸,但是这份图纸非常模糊,而且很专业,一般人很难看清楚。
有异议要在公示期内提开发商为何能随意变更规划呢?对此,南京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些楼盘的规划调整依据为《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7年版)。规划用地只要是开发商没有建设的剩余用地,他们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请批前规划调整公示。但是如果业主不同意,开发商的调整方案也很难通过。
据了解,公示期一般在14天左右,在此期间,业主如果有异议,可以到规划局信访办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登记(申请听证时需要携带户口身份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文件)。逾期、或没有异议的将视为放弃权利,规划局将依法审定项目规划方案。在听证过程中,业主反对理由如果合理合法的话,开发商“否定”业主合法权益的调整规划将不会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