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日前展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
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缴存使用政策,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为重点,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