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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步骤:
第一步: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第二步:地税局,办理免税申请及不动产登记;
第三步:拿齐以上两步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必须由继承人本人持基本要件到场办理。
基本要件:
1、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2、土地证;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用A4纸);
4、死亡证明(由公安局、派出所、医院出具);
5、继承人印章(印章上的每个字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税费标准:
住宅:1.登记费:80元/套;2.图纸资料费:20元;3.工本费:每本共有权证10元; 4.贴花:每本5元。
非住宅:1.登记费:550元/套;2.图纸资料费:100元;3.工本费:每本共有权证10元; 4.贴花:每本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