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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交易等问题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他们纷纷向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沈阳网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咨询房屋登记的相关问题。8月5日,记者专门请沈阳市房产局市场产权处副处长秦辉等进行了权威解答。
市民孙先生问:什么是预告登记?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答: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抵押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房屋所有权抵押的情形,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和平区张先生问:我买了一处商品房,想尽快办理房屋登记,我单独申请登记可以吗?
答:不可以。《房屋登记办法》规定,7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登记应该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网友问:申请购买商品房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购买的商品房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批复;(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五)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六)公共部位维修基金收据。
铁西区吕女士问:办理房屋登记需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
答: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理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住宅房屋登记费每套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费每件550元。
沈北新区关女士问: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想出售,是否需要和原房主一起去办理房屋登记?
答:如果您买的房子在今年7月1日前已过户办完房证,就不需要再找原房主重新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了。如果以后再转让房屋申请登记时,则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到场申请。
皇姑区邓女士问:我的房子今年7月1日前就有房产证了,现在还需要重新登记吗?
答:房屋所有权证已经办下来的不需要再进行房屋登记,房屋登记部门会将您当时申请办理房证时的房屋登记信息逐步导入房屋登记簿上。如果您不处分房屋的话,不需要再进行登记。
网友王女士问:我儿子今年17岁,我想给他买处房子,怎么办房证和房屋登记?
答:未成年人的房屋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皇姑区陈先生问:2005年我买了一张动迁票,在中介签了个协议,能否办理房证?
答:不能。房屋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能进行交易,私下买卖不符合相关法规。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由回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后再进行正常的房屋交易。
购买房屋动迁票存在许多不确定风险,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
东陵区许先生问:我买了一处商品房,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多长时间内应该备案登记?
答: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合同)中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