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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开发商丢下的近似毛坯房的“精装修房”,阳光金峰的一些业主忙着着手装修,以期尽量挽回损失。另一些人则仍在等待开发商出现,同样在等的还有部分材料商和装修工。
一业主借给开发商800万“等下午3点法院开门,我就去起诉。”邢女士坐在3楼的一个破沙发上说。几年前通过“内部认购”,邢女士付清了这套房子的全部购房款,随着开发商负责人的“蒸发”,这套“精装修房”两证的办理遥遥无期。“我们内部认购的够倒霉了,但是他比我们还惨。”一个夹着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邢女士指着他说。
“我现在连去打官司的钱都没了。”中年男子金先生(化名)说,他急得直跳脚,但一点办法也没有。金先生认识开发商法定代表人平某是在2001年,当时他购买了这家公司开发的“阳光锦绣阁”。
2003年,金先生从平某处得知要建“阳光金峰(社区)”,便打算进行一笔大的投资。“我打算搞文化教育培训,就决定买20多套房子。”金先生以内部认购的方式,支付了20多套房子的全款。
“渐渐跟平某有了些来往,有时候,他会找我借钱周转,我觉得这么个大公司,应该没问题,而且他人也很不错,就借个30万、50万的,他都打过条子。”金先生说,去年3月,平某再一次找到他,“他说公司资金周转有点问题,能不能帮帮忙把房子抵押借款。他会用60个车位、用他的个人全部资产作担保。”金先生说,在生意上帮帮忙也是应该的,就答应了他。此时金先生购置的房子都已在房产局鉴证过,于是双方将以前的借款结清,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开发商由此获得了817万元的借款。
金先生说,开发商承诺2007年底前至少还100万,2008年底之前全部还清。“但是到现在才还了10万元。”
一个大妈说自己更是糊涂。“我认购了两套房子,认购过程中,跟开发商姓冯的财务总监熟悉了。后来姓冯的说公司运转困难,承诺高利息找我借钱,我就借了100多万!现在什么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