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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银行贯彻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促进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将按年度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
外汇局介绍,对银行进行考核的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8年度考核期为9月1日-12月31日);按法人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家外汇局统一制定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各级外汇局设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合规、数据质量、内控制度等。国家外汇局将采取适当方式通知银行考核结果,视情公布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整体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