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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以来对囤地开发商实行最严厉的措施,8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包括资产保全业务)。”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一措施一旦施行,远比缴纳闲置费更为严厉。
《通知》彻底取消了搁置多年土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获取贷款的可能性。在资本市场低迷、融资手段严重匮乏的时下楼市,房产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相当高,一旦这条路堵死,房产商的资金状况将越来越严峻。这一条款是宏观调控以来对囤地开发商所实行的最严厉措施。
《通知》源于落实此前《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当时的国务院通知中规定,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需要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