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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预售风光不再
买期房,在今天看来,这是很寻常的购房选择。然而,预售期房大行其道,则是中国房地产业起步晚的情况下,行业资金极其匮乏的情况下,开发商、购房者、政府三方迫不得已的选择,这一经营模式1954年源于香港,1995年开始为内地各大城市所采用,强有力地推动房地产业发展。
十余年时间里,中国众多城市居民实现“居者有其屋”,自有住房比例迅速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期房预售制度功不可没!
所谓“期房”,就是指没有建成的房屋,期房预售就是发售“楼花”。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购买期房意味着一定的风险,并导致买卖双方的“交房纠纷”不断。自从期房销售模式在各个城市出现后,社会各界的质疑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但在楼市暴涨的时期,预售期房仍在广泛的争议中大行其道。
然而,去年“9.27房贷新政”出台,期房预售制度似乎风光不再。从深层次分析,商品房预售制度面临的环境已发生根本变化,建立之初是鼓励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需要。去年十·一前,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只能对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发放按揭贷款”,就是在促使开发商把项目建成准现房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