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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日前,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违法百日行动成果发布会。在这次行动中,北京市共清查违法违规用地1283件。
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我比较赞同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批准手续,所以不会受到法律保护。”樊志全说,北京已经对通州张家湾、房山琉璃河进行了专项查处,但因为小产权房的形成在时间上有一个过程,在形成原因上也比较复杂,因此,还没有形成最终的处理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认为,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跟城市居民购买农民的蔬菜本质上没有差别。农民把自己生产的东西供应给城市人,城市人当然可以买。既不是偷来的,又不是抢来的,你有权卖,我就有权买。但是,现在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农民生产农产品投放市场是农民跟农民之间的竞争,农民生产住房产品投放市场是和谁竞争呢?那是和城市人竞争。确切地说,是同垄断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权贵利益集团的竞争。小产权房动了谁的奶酪?动的就是这部分人的奶酪。
在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行的研讨会上,王卫国指出,所谓小产权房,无非就是从原来只能生产农业产品的集体土地上划分出一种新的类型,叫做建设用地,然后在这种类型土地上开发生产新的产品,这就是住宅。
什么叫权贵?王卫国有一个定义:凭借政治上的强势地位,滥用公共权力,攫取社会资源的特殊人群。也许在所有的社会中都会有这样的人群。现在的基本格局是权贵和腐败的官员勾结起来,控制了从规划到土地到建设许可到强制征收和强制拆迁的一系列的行政权力。然后,他们向开发商进行权力寻租,从某种意义上讲,开发商不过是他们的代理人。由此而获取开发所得的巨额利润。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进一步地以寻租所得去腐蚀司法、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目的是压制受害者的权利诉求和建立逃避法律追究的保护网。他们挣的这些钱也不完全是自己消费和挥霍,他们要拿出巨额利润的一部分,又去租司法权、监察权和行政执法权,再来罗织他们的保护网。在这个过程中,会制造出一大批的受害者,城市拆迁户和失地农民都是他们制造出来的受害者,所以,需要这个保护网来压制受害者的权利诉求。这当中有大量的腐败行为,包括侵吞国家的土地收益,包括非法占地、批地。刑法有非法占地罪和非法批地罪,但是,没有看见一个案例去追究这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