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市建委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信息,减轻纳税人和契税征收人员的负担,北京市地税局简化二手房契税征收环节。
凡《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纳税人,只需提供房屋管理部门网上签约系统生成的带有条形码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即可到地税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税务机关将不再留存《存量房买卖合同》。此外,地税部门正在积极开发建委网上签约的信息采集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二手房买卖的签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