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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房交会,本市某楼盘推出了“零首付”促销手段。面对高房价压力下,“零首付”能否减轻房奴压力,购房者是否真正能够得到实惠呢?
据现场销售人员介绍,所谓“零首付”并非真正的“零首付”,因为现行房贷制度并不允许“零首付”购房。“实际上,是我们项目对购房者的一种优惠手段。购房者可以先交2万元定金,在2009年6月前筹集到首付款即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上述项目打出的“零首付”,其实只是开发商的一种变相促销手段而已,购房者实际支出未必因此而减少。业内人士分析,考虑到通胀压力,结合前段时间深圳少数炒房者断供的实际情况,就目前房贷政策而言,央行不会出台类似“零首付”的政策。“即使是出于救市考虑,需要刺激购买,目前看到的优惠政策也仅仅局限于税收和手续费等方面。消费者必须明白一点,降低首付比例与零首付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我们曾经分析过类似‘零首付’的促销手段,有一种可能是开发商垫付首付款并贴息,让利于购房者。但从实际操作来看,这种方法非常复杂,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在产权界定上需要很多附加法律协议,缺乏实际操作性。”该人士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在央行没有正式出台相关政策对“零首付”做出界定之前,任何方式的“零首付”都仅仅是开发商自身的促销行为,购房者应该审慎决策。“就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零首付’促销手段,大多在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时,仍然需要按照现行房贷政策交纳购房首付款。实力不足的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分析个人财务能力,不要贪图所谓‘零首付’的便宜,待正式签订合同时才不得不违约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