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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曾报道,昆明东三环“金色交响”1期的62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并拒绝接房。昨日14时,首位提起“金色交响售房纠纷”诉讼的周先生与开发商在西山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庭审中,被告方首度承认,楼层确实存在与合同不符的地方。
在得知昨日下午盘龙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后,与周先生有同样遭遇的业主们纷纷赶到法院旁听。在针对一些焦点问题进行辩论时,部分情绪激动的业主与被告方代理人争执了起来。
昨日来旁听的还有“金色交响”二期的业主。他们说,虽然他们的房子还不到交房日期,但已经基本建成的房屋也与一期的房屋存在类似的情况。如果到时候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也将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业主代表李先生称,11月19日将开庭审理其中50名业主提起的诉讼,昨日来参加旁听是想给心里垫个底。据了解,在交房时,业主们曾向开发商索要《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却只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未能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方和参与旁听的业主们都表示,开发商没有进行消防验收,按照相关的规定是不允许居住的,不合格的房屋业主们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很多业主因此拒绝接房。
昨日的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认为,为了证明开发商违章改变楼层的问题,原告通过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图纸,被告方不愿意提供。再者,地面车库的建设远比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低得多。
谈及楼层差价补偿,原告律师说,目前,我国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规定。而在诉讼请求中,差价补偿是按购房总价的10%计算。“按照10%计算,我们认为还是少了。”
被告方则称,一千多套房屋已经交房1200套,证明房屋的质量是符合要求的,而且房屋已经通过了建筑监理、质量监管等部门的验收。在交房时,开发商已经通过媒体发出公告,所以不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交房后,被告方已经在整改,目前,监控系统也已经安装了。被告方承认,楼层确实存在与合同不相符的地方。但原告要求的楼层差价以及其他的诉讼请求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支撑。经过昨天的庭审后,此案将延期宣判。文/本报记者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