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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岁末年终,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的新政策新措施,明确提出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展望2009,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热点,从中央到地方传递出的“更大力度改善民生”信号,它带给人们的是更多温暖和信心。新年伊始,一批新政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成品油税费改革、二手房营业税新政、企业退休职工调高基本养老金等多方面。于元旦之际,本报对中央和本市即将实施的新政进行了汇总。
内容: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影响: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大部分车型的年燃油支出费用将普遍下降或持平于原费用,小排量车型的费用减少支出非常明显,油耗越高的车型其费用支出越高。
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教授丁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汽车保有量快速攀升,带来了相当程度的空气污染,耗费了大量成品油,加剧了国内的能源短缺局势。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将现有的养路费等交通收费转换成成品油消费税,能够更好地体现“多用路、多用油、多负担”的公平原则。这也符合国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初衷,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鼓励节能、小排量车型的发展。尤其是对于使用天然气、电力等非燃油动力汽车的群体来说,他们原来承担养路费的收费负担取消了,方案实施后,他们不再承担成品油消费税,每年还可以省下1300多元的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