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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以取消福利分房为标志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序幕,经济适用房也就此进入中国城市居民的视野,从最初的“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到2003年以后定位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既有过圆低收入家庭“多年家园梦”的荣光,也有过因操作不规范而引发口诛笔伐的尴尬。
2008年底,正在国家启动新一轮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建设之际,在广东、山东、辽宁等地却传出了停建经济适用房的消息,是耶,非耶?经历“10年之痒”的经济适用房到底该何去何从,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十载经济适用房弊端丛生经济适用房在中国起步之初,因其定位为国内最主流的住房供应方式,土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80%以上的城市家庭均可以购买,对于户型、面积等等也没有严格的规定,一些地方因此出现了一些经济适用房的怪现状:在济南阳光舜城内,一批2000年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中,面积最大的290多平方米,面积最小的也有约160平方米;在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文化住宅区,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装修花费就将近30万元……
2003年8月,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国发18号文出台,经济适用房也从此由“住房供应主体”被改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自此以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牛市”,一直到2008年开始“刹车”。
在这五年中,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使得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价差普遍拉大。许多打着经济适用房名义建设的房子,实际上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集资兴建的,这其中许多购房者并不属于中低收入群体,部分购房者甚至拥有两套以上的住房。
真正面向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则相对较少。然而,即使在这些相对较少的房子中,由于“地段偏远、配套不全、户型不合适”等等一些原因,政府费力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群体并不买账,许多低收入家庭最后不得不忍痛放弃苦等多年的购房机会。
2008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降温并逐渐走向低迷,开发商资金普遍吃紧。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大、利润低,在北京、济南等地出现了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土地招标“流标”的情况,经济适用房建设也因此又一次陷入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