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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近两个月之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措施终于在新年第一天松口: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但这并没有引来多少惊喜的目光,因为银行虽然保持沉默,但实际上已经开始了两个月的“试用期”。
“搬家”总动员2008年10月23日央行降息后,直到年底,正式公布房贷七折方案的银行屈指可数。不过,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对市场反应积极的股份制银行则处于“先做再说”的潜行状态。
在去年楼价调整幅度较大的广深地区,部分银行早已在11月展开行动。而这一行动是以存量客户为主的“总动员”,动员存量客户“搬家”。
11月深圳部分中介就开始忙活,向自己曾经代理的购房客户打电话通知,如果将自己的按揭业务转到相关的银行,可以直接享受7折利率的优惠,鼓励客户赶快“搬家”,由于银行并没有“明文下达”,仅仅是默许,所以这一政策不知道啥时候就取消了。于是不少客户应邀纷纷“搬家”。
一般来说,只要提供收入证明,工资卡半年的结账清单,原贷款行的流水,以及原贷款合同等相关证件,就可以交给银行审批,银行则负责中间的担保赎楼等的所有费用支出,看上去银行还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才能将别行的业务“搬”到自己“家”里。
一位银行按揭贷款业务员粗略计算过,一单20万的按揭单子,赎楼费得要花上上千元,而“搬家”以后,已经有85折的客户也就每月省下100多元。
而对于这样的小客户,一般银行还“不予受理”,工商银行一位信贷员解释,不受理不是银行的原因,而是赎楼一定要有担保公司的担保,单子太小,担保公司跑一趟的费用都不够,成本太高,主要是担保公司“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