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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市一片冷清的情形下,保障性住房独树一帜。2008年10月,保障性住房单月交易量首次超过商品房。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十大措施,排在首位的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影响巨大。
1月16日,北京市规划委在其网站挂出《保障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下称《导则》)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社会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最高上限规定从原来的70平方米调整到65平方米,惹来了很多争议。
严控经适房面积
对于政府为何要进一步限制经适房面积的最高上限,北京规划委办公室主任陈建军表示,这是根据中央和北京本地先前制定的诸多关于经适房的政策而来,是一个更加细化的操作准则。
在2007年7月北京规划委公布的《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2010年)》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平均套型标准为70平方米。
而一个月后,2007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
“北京市自己确定的经适房面积最高上限70平方米主要是扭转建设大户型经适房的弯路,现在新建的经适房已难觅8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了。65平方米也符合国务院要求的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中国房地产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在北京经适房发展初期,当时缺乏引导经适房建设的文件,政府不知道按什么标准来建设经适房,回龙观社区出现过150平方米的大户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陈建军说,现在经适房的户型面积越来越严格要求,与商品房有着明显的区分,经适房就是要保障经济困难的、有住房困难的人群,面积过大总价过高的经适房不符合经适房的定位。
记者了解到,现在《导则》还处在意见征求阶段,北京规划委的负责人称,到2月10日意见征求结束后,《导则》将通过一定程序,成为促进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又一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