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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为两所高校各选址2.5平方公里
●教育部天津市及两校共同筹资
● “十二五”期间一期基本建成
昨天(3月7日),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共建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新校区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除了经常性事业经费安排以外,教育部和天津市将对两所高校新校区建设给予专项支持。主要包括:天津市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总体规划中,为两所高校各选址2.5平方公里建设新校区;教育部将其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在“十二五”期间给予重点支持。两所高校新校区建设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设从2010年开始前期工作,“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一期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教育部、天津市和两所高校共同筹措的方式解决。教育部加大对两所高校的投入力度,支持两校适度融资建设新校区。天津市在两所高校新校区建设中给予配套费用、建设规费、土地置换税费等政策支持。教育部和天津市将继续执行2000年共同签订的《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协议》的有关规定,并就继续实施“985工程”商定重点共建有关工作。
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新校区,旨在通过拓展两所高校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办学功能,促进内涵发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尽快把两所高校建设成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性、综合性大学,成为攀登世界科技高峰、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带动相应学科领域发展的重要基地。天津市继续把两所高校的改革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教育部鼓励和支持两所高校加强与地方合作,充分利用其智力资源优势,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宜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