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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14239.7亿三分之二来自沿海省份
从财政部获悉,2009年,受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影响,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呈现明显的前低后高走势。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上半年同比下降19.7%,下半年同比增长110.9%。分地区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三分之二来自沿海省份。
财政部表示,总体上看,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上做到应收尽收。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签订合同总价款为15910.2亿元,而当年全国实际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占合同总价款的89.5%。土地出让收入国库数额与合同总价款数额存在约1700亿元的差异,主要是分期缴纳所致。如果考虑分期缴纳等因素,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基本到位。
2009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0.63亿元,比上年增长42.6%;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23.11亿元,比上年增长44.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2732.96亿元,比上年增长43.5%。
此外,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总额为12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全国土地出让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占40.4%,用于土地开发支出占10.7%,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占27.1%,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占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