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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赖伟民从2009年开始,实地走访了全国60多个城市的150多个楼盘。“炒房已经成为击鼓传花的游戏,只是谁也不信自己会接到‘最后一棒’。”赖伟民说。
“击鼓传花”的说法,虽然很形象,但还不足以概括目前楼市炒家们的本质特点。从赖教授的调查来看,炒房有“四大攻略”,笔者总结这些攻略,发现有两大特点,一是几乎每一种手段都充斥着欺瞒和诈骗,二是炒家与开发商相互勾结。
攻略之一是同时下单,炒家在同一天买多套房屋,由于银行的征信系统无法实时更新,因此,买10套房屋都会被认为是“第一套房产”,这不是欺瞒是什么?攻略之二的无本炒房,则是开发商与买家合伙假买假卖瞒过监管,以规避对“囤积居奇”的惩罚,现在不是有些城市不许开发商“捂盘”吗?这种假买假卖本质上就是一种“捂盘”。攻略之三是自卖自买,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骗取房贷。攻略之四是阴阳合同,不仅是明目张胆地骗取房贷,而且还涉嫌伪造合同。
由此可知,对于炒房,我们不能仅仅认为这只是“游资”的投机行为,对于炒房者蜂拥而出,也不能认为这仅仅只是“搏傻”心态的体现——自己是傻子不要紧,只要不是最后一个傻子。我们应该认识到,有相当一部分的大炒家,实际上已经涉嫌金融诈骗了。
目前金融诈骗已经拓展出一些新兴“业务”,比如利用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骗取资金、针对证券交易系统的犯罪等等。赖教授对炒房的调查,进一步证明了这种新兴金融诈骗手段仍在“蓬勃发展”。
为什么会这样?这当然和我们过去的片面认识有关,我们的一些专家从来都是呼吁引导“游资”。在我看来,“游资”或“热钱”能引导,那就不叫“游资”或“热钱”了。仅仅呼吁“变堵为疏”意义是有限的,“游资”或“热钱”从来都是选择制度最薄弱、监管最乏力、惩处最缺位的地方下手。炒房的“四大攻略”就是法律惩处手段不足的明证。
囤积10张春运火车票,可能被称作黄牛党,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用种种手段骗取100套房产的贷款,却毫无法律风险,这也难怪房价会一路飙升。涉嫌诈骗的行为绝不能只看作是一种风险游戏,本质上是挑衅法律的行为,因此,对于遏制炒房,我们应该有新思维,应该重视用法律手段来打击不法炒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