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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节约用水事务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全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累计达299个,今年本市将再建200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
根据该中心制定的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考核从组织落实、管理严细、计量达标、设施完好和指标先进五个方面设置23个评价指标,要求用水器具无跑冒滴漏、用水设施漏失率低于3%、水表完好率达95%以上、生活用水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万元产值取水量均达到本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等。
节水型居民小区考核则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设置12个评价指标,要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100%、户表配置率达100%、水表检测率达99%以上、人均日用水量140升以下、无违章用水和浪费水现象等。考核评价得分90分以上可获得节水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