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同时符合三大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其中海口市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