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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骤雨似的房地产调控已经一月有余,继北京、青岛出台房地产新政细则之后,备受关注的广州房地产新政细则终于“露面”。
在5月12日公布的《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意见》中,由于没有提及限购和停止三套房贷等“猛药”,被冠以“温和”的帽子。
“如果说北京等城市的房地产细则是‘猛火急功’,广州新政可谓‘绵里藏针’。”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工作室主任周毕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新政是把重点放在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供应端的调控上。
据了解,广州在供应方面提出了具体、量化的调控目标。比如2010年开工建设3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供应40公顷以上的限价房用地、供应5平方公里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约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商品住房用地等。
“与限购、增加税费等打压需求方面的调控政策相比,广州新政着重从结构、体系、供应量增加等方面,对过热的广州楼市进行深度调控。”周毕文说道,房价主要受供求关系影响。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同的城市所处的状态不一样,对于楼市泡沫比较严重的城市,需要出台比较严厉的政策;对于一些楼市泡沫不大或者还处于比较正常发展周期的城市而言,当地政府如果调控过度,反而不利于区域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
事实上,自“国十条”实施以来,广州楼市运行已经出现了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遏制,楼市成交量出现萎缩,预期成交也出现持续低迷。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 4月15日至5月14日,广州市十区一手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同比减少了68.1%,环比减少了33.5%;网上签约均价环比下降7.4%,扣除萝岗区大幅波动因素外,其余九区均价环比下降0.8%。
贵州大学城市管理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项凯标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适度,既然国家的调控措施已经初现成效,广州等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根据当地楼市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更有利于楼市的长远发展。
不过,必须承认,随着楼市调控地方细则的陆续出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似乎正向着和风细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