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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5月20日发布的《关于已设定抵押房产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流程调整的通告》中显示,从2010年5月21日起,市民办理二手交易登记时,涉及到转按揭的,都必须由买卖双方、银行共同提出申请,合并办理涂销抵押、转移登记、再次设定抵押登记。也就是说,递件和入押同时进行。
有按揭公司负责人透露,房管局二手房交易的新规定,实际上就是把原来“递件-交税-出新房产证-入押(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出他项权证-银行放款、买家拿到新房产证”这样一个过程改变为在递件时就需要买家提供银行的按揭合同,把设定的抵押登记提前进行。
据了解,由于房管局在递件时将入押的步骤同时进行,一方面,整个二手房交易递件的时间可以比原来缩短3-5个工作日;另一方面,新规定对市民最大的影响,是以往通过报低成交价避税的方法越发困难。因为现在递件时需同时递交买卖合同和按揭合同,房管局可以同时比对买房双方的买卖合同报价、按揭合同中银行对房屋的评估价和房管局自身对房屋的评估价来确定房屋报税价格。“现在最多只能比银行的评估价报低20%”,一名按揭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而由于近年来楼价不断上涨,银行的评估价都基本接近甚至超过业主的交易价格。
据悉,目前广州市区(番禺、花都、从化除外),各区房管局都已经实施了二手房交易登记的新规定。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广州正准备从今年7月份起实施二手房交易网签,将全市的二手房交易纳入到类似一手房交易“阳光家缘”网站的体系中来。这样做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可以通过把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的交易成交价纳入到房管局的系统中来,杜绝市民在交易递件时报低价避税的情况。而5月21日房管局实行的新规,也可以说是为即将实行的二手房网签铺路。 (整理/张秀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