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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依照《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开通了热线查询夫妻双方房产,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规定》中的内容在实践中有问题,都可以向市人大法工委咨询,如果不再符合社会实际,也会马上修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在昨日上午召开的专题动员报告会上就在立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社会争议的焦点进行专项解读。他指出“互查和关系不和谐是没有因果联系的,我觉得拥有这种观点的人很奇怪!”(6月27日广州日报)
房管部门开通夫妻房产互查热线,不免令人不寒而栗。房管部门如何从电话里确信对方就是夫妻的一方?可能受理者通过审核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号码来确认查询者是否为夫妻一方,可这些号码都是有可能被泄露和盗用的。在人民币、银行卡都能造假的今天,查询热线可能给一些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给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如果遇到骗子和其他居心不良者钻了空子,并引发严重后果,房管部门负责吗?
不仅如此,夫妻互查财产有悖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银行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不能向第三方透露账户信息,公检法等国家权力机关除外。证券部门也坚守这一原则,除公检法权力机关及账户人与被委托人签订了委托书两种情况外,不允许第三方查询账户人的股票账户信息。这意味着广州的规定只能向工商、房产、车辆等“块块管理部门”查询配偶的财产,而银行存款、股票则很难查询。此外,地方法规到了外地自然就失去效力。如果配偶一方在外地有财产,互查财产将变得非常渺茫。
固然,广州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妇女在离婚或家庭发生变故时“人财两空”,但是不能逾越其他法律法规而自说自话,更不能简单地规定可以互查而忽略在具体细节上严格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后门。鉴于此,当务之急广州房管部门应采取更为科学严密的手段,以及时堵塞开通热线带来的疏漏。而长远之计,与其让地方法规遭遇种种尴尬,不如诉求高位立法,争取出台全国统一的法规来规制细化夫妻财产的互相知情,以保护妇女权益。 作者: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