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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等用地最低占比,七成
今起三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还迁安置等用地将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七成。记者从主管部门获悉,按照本市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市将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从而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根据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本市积极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市规划部门会同建设、国土房管部门抓紧编制2010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还迁安置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明确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指标要求。同时,在建设用地供应上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搭建银行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定向贷款。鼓励国有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住房质量关,严把
根据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市通过实施加强土地出让市场监管、住房交付使用管理等举措,确保向购房群众交付质量优、配套全的住房。
从今年开始,本市从严控制商品住宅项目地块供应规模,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出20公顷。严格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及开竣工时限监管,将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比例、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对拖欠土地价款、不按期开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加土地出让活动。加强住房质量监督管理,提升住房功能质量。完善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大小配套、专业配套统筹管理。完善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配套部门联合把关机制,确保向购房群众交付质量合格、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住房。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
根据本市新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市通过严控高档公寓和别墅项目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举措,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据介绍,为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即日起,本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根据风险管理原则大幅提高。同时,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